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安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邹政发〔2018〕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积极推动常州市美丽乡村示范区(点)建设,推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原则同意由常州泽洲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安基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邹区镇安基村,东至新运河、南至星港大道(在建)、西至江宜高速、北至老运河。用地范围66公顷(约合990亩),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管线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建设。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2986万元。资金由常州泽洲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16号令)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84-01-551897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