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邹区镇泰村花园安置区二期A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邹镇发[2018]91 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武进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邹区镇泰村花园安置区二期A区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由你镇人民政府实施。
二、该工程位于钟楼区邹区镇泰村,规划道路以东,区间路以西,规划道路以南,规划道路以北地块内。核定总用地面积2543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355.3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3004.6平方米、公建配套及其他建筑面积565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99.7平方米。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5住宅楼2栋公建及小区变,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以及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
四、该项目工程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管线工程按管线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五、核定概算总投资10354.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391.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22.29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941.35万元。
六、请你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56693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