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钟楼区新城路(东方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 (钟经开管委[2018]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新城路(东方大道-东环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由你下属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技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道路西起东方大道,东至东环路。核定用地面积为16115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其中:道路工程总长782米。一般路段规划红线宽20米,标准横断面形式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在工程跨越岳津河处新建一座单跨20米空心板梁桥,桥总长24.94米,总宽2O.8米。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桥梁,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无障碍设施及道路交叉口等设计。
四、该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轴载BZZ-100 ,路面结构设计年限10年,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人群荷载标准值4KPa,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通航标准为梁底高程不低于4.1米(黄海高程)、河底高程
一1.4米(黄海高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管线工程按管线相关专业规范设计。
五、核定概算总投资2799.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28.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1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33.32万元。
六、请你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1113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