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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20/2018-00024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财发〔2018〕41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 2018-09-18 发布日期: 2018-09-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钟财发〔2018〕41号
 

区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要求,创新绩效管理方式,突出绩效导向,强化绩效约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逐步实现绩效和预算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实施范围

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性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三、责任主体

区级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编制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跟踪、实施部门自评价、协助财政部门做好重点评价和部门自评价抽查工作。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合理申请预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公开绩效信息。

区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和部门自评价抽查工作。对区级预算部门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预算安排方案。

四、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区级预算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政府性项目预算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绩效目标设定的要求: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等。

绩效目标经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编制预算绩效管理目标。项目涉及多个部门且有牵头管理部门的,由牵头管理部门汇总报送。未按要求设定、报送绩效目标的项目,不予预算安排。

2.绩效目标审核

绩效目标按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区级预算部门负责审核所属单位绩效目标,并汇总报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按内部审核流程和职责分工,审核区级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对部分重点项目组织专家评审。

3.绩效目标批复、调整

区级预算草案经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区财政部门批复下达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要求、审核流程重新报批。批复的绩效目标和调整批复的绩效目标作为年度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4.绩效目标公开

区预算部门根据年度预决算公开方案要求,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上,按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跟踪

区级预算部门根据工作进度,围绕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跟踪,第二、三季度结束后15日内,分别完成绩效跟踪表填报,报送区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区级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跟踪材料,对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绩效目标偏离较大的项目提出整改建议。区级预算部门于7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整改意见的书面材料报区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不定期对有关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跟踪,对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建议未及时落实的,暂缓、停止或追回拨出的专项资金。

六、绩效评价

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区级预算部门按照绩效评价管理要求,生成部门自评价报告,报区财政部门。

区财政部门根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所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中,选择部分项目实施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和部门自评价抽查。

七、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区财政部门和区级预算部门要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完善反馈整改机制、信息披露机制、预算挂钩机制。

1.反馈整改

区财政部门在财政绩效重点评价和部门自评价抽查报告工作结束后,将评价报告反馈至相关区级预算部门。区级预算部门针对评价反映的问题,30日内将整改计划或整改情况报区财政部门。

2.信息披露

绩效评价报告按预决算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

3.预算挂钩

区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区级预算部门评价结果作为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审的前置条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原则上,对资金使用绩效较好的项目,预算安排优先考虑,财政政策适度倾斜;对资金使用绩效一般的项目,预算安排适度调整;对资金使用绩效较差的项目,加大资金削减力度或取消项目资金安排。

八、编制流程和时间安排

为完善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2019年绩效目标编报时间与区级部门预算编制时间相衔接。

九、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各预算部门应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实现从“要我做绩效”到“我要做绩效”的转变,在预算管理各环节树立绩效意识、体现绩效要求,把取之于民的财政资金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推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2.落实责任主体

各预算部门是具体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职责,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压实责任,落实到人。

3.严格工作举措

各预算部门应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提前谋划年度工作,主动落实绩效目标、绩效跟踪和部门自评价工作要求,建立、完善专项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

2.区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目标申报书填报说明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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