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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钟楼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643/2017-00003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统〔2017〕7号 发布机构: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7-03-15 发布日期: 2017-03-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钟楼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常钟统〔2017〕7号
 
局各科室:

现将《钟楼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

     2017年3月15日

 

钟楼区统计局2017年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统计信息、分析工作,鼓励全局干部职工撰写报送高质量的信息分析,充分发挥统计决策咨询、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全年信息、分析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每年年初下达全局干部职工全年统计信息、分析目标任务,具体分政务信息、统计快讯、统计分析、统计专报和课题调研五大类。大型普查分析根据普查资料开发计划另行下达后加入专业人员任务,如人员调整,任务及完成情况分段调整计算。

三、计分办法

根据全局干部职工全年撰写统计信息、分析的数量和质量,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实行得分制,分基本分、采用分和加分三部分。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一)基本分。凡是完成个人全年目标任务的,可获得基本分50分;未完成的,按照80%折算基本分;个人超额完成任务的,按照不同层次录用情况分别加分计算。对不宜公开发布的统计分析,经局主要领导批准,计入工作量。

(二)采用分。上报政务信息、统计快讯、统计分析和课题调研根据其采用机关、采用载体的不同级别合理计分、汇总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1月-12月。加分以从高原则,不重复加分。计分标准如下表:

采用载体

项目名称

钟楼报

政府网

采用

市局采用

省局采用

国家局

采用

政务信息

加2分

加1分

加3分

加10分

统计快讯

加2分

加1分

加5分

加10分

统计分析

加10分

加5分

加10分

加30分

统计专报

加10分

加5分

加10分

加30分

课题调研

加10分

加5分

加10分

加30分

(三)加分(统计系统外)。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系统内发表以有刊号为标准,系统外以准印以上为标准),每篇加10分,省级每篇加30分,在国家级加50分。受到区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加5分,其中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的,加20分;被常州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50分,被省级党政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0分,被国家级党政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00分。以上加分以从高原则,不重复加分。

四、工作要求

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以提高统计分析质量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严把分析质量关,对分析中涉及到的数据认真核实、校对,编发至钟楼报和区政府网上的统计信息、分析必须由分管领导审定同意。撰写人要努力提高分析写作水平,为各级领导提供更加丰富翔实的决策依据。对仅仅为完成任务而不注重时效、内容的统计信息、分析将一律退回不作录用。

五、结果运用

1.统计信息、分析考核工作由局综合科负责实施,每季度公布各人员录用情况及得分,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在年终对局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进行评比,按照得分多少,每年评选3名统计信息、分析先进个人,评选优秀统计分析6篇(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以钟楼区统计局名义予以通报表扬。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的统计分析视录用情况再单独进行奖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选统计信息、分析先进个人资格:一是个人未完成统计分析任务的;二是所报分析出现重大数据错误或重大失误的。如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

3.考核得分情况将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奖励

年终,根据全局人员统计信息、分析综合考核得分情况,结合工作责任和实绩,发放综合考核奖,综合考核奖金=综合考核得分×计奖分值,计奖分值由局领导班子年终研究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运用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实行。

七、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2017年1-2月上报的统计信息、分析采用此办法计分,一并计入2017年年度总分。各板块上报的统计信息、分析参照此办法进行,得分情况作为奖励和评选先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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