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镇、开发区统计科,各街道统计办,局相关专业:
为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把统计监督检查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促进统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2017年统计监督检查计划。希望镇、开发区、各街道高度重视,扎实推进统计“双基”建设,高质、高效完成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任务。
一、统计督查(6个)
督查对象:永红街道办事处、南大街街道办事处、钟楼区经济开发区、新闸街道办事处、五星街道办事处。
检查内容:街道、村(社区)、企业、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及重点统计专业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执行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对象:劳动工资、产业集聚区。
三、统计监审(50个单位)
统计监审由区统计局各专业组织实施,法治专业配合。区局法治专业将在省局的“双随机”系统中,随机抽取监审单位数的60%,交由专业处室进行监审;其余的40%由各专业根据联网直报平台上的实时监控情况来进行选取。检查内容围绕贯彻落实统计法、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和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等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对象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被检查对象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法律程序立案查处。
四、统计检查
统计检查是以镇、开发区、各街道为实施主体,按照行政指导的原则、程序、要求、适用范围,认真做好统计检查工作。结合统计督查、统计监审、工作调研,加强对年度新增联网直报单位、平时工作中发现统计基础薄弱、统计人员变动、业务不熟悉、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和在统计监审存在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开展统计检查。镇、开发区、各街道制定统计检查工作计划,各专业开展统计检查的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个。开展统计检查要建立检查工作台账,撰写工作信息,检查材料上报区社会事业科存档。
五、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常统发[2017]23号《常州市统计局2017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常钟统[2017]8号《2017年全区统计2017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情况;
2.各专业统计方法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和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3.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情况:包括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恪守“四条红线”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1.统计督查由区局法治专业组织实施,各专业配合。统计监审由各专业组织实施,法治专业配合协同进行;
2.各专业在确定监审对象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同一企业不同专业实行联合检查,要把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单位作为主要对象,促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把统计基础工作薄弱单位作为重点对象,促进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3.统计监审工作依法履行统计监督检查职能,按照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统一计划,规范操作。由各专业组织协调,提前通知被监审单位,监审结束后由区局各专业监审人员提交统计监审工作的汇总资料,并于11月底交法治专业留存;
4.在统计监审中发现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按照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
5.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相互辅助,各专业在统计检查中发现存在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通过行政指导纠正问题;
6.镇、开发区、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统计检查工作计划,并把统计检查结果及时报区统计局备案;
7.统计监督计划执行时间为2017年4月~11月。
附件:2017年钟楼区各专业统计监审单位情况一览表
常州市钟楼区统计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