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登记工作。一是认真业务培训。按照普查制度认真组织,明确登记要求,扎实开展区、镇(街道)、村两员业务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二是切实做好摸底登记。坚持不重不漏原则,开展地毯式清查摸底,与部门资料比对核实,确保清查摸底工作抓得实,登记对象摸得清。三是严格把控数据质量。区普查办结以往普查经验,建立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普查机构的主要领导对普查数据质量负总责,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2、全面发挥统计服务功能。一是做好重点指标跟踪预警。根据区域经济运行情况,着力加大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增加值等指标监测频率,主动把握经济走势,及时预测预警。二是加强进度分析。根据领导需求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多方位反映我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提出建设性对策措施,当好区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三是注重对“三新”经济统计监测。突出对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状况的监测,真实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为全区服务业增加值核算、GDP核算提供有效载体。
3、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巩固和提升规范化创建水平。提升区局规范化管理示范水平。强化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确保抽检合格率100%;有序推进村(社区)、服务业集聚区规范化示范点创建;认真组织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回头看”,指导合格面不低于98%。二是积极培育和推广规范化创建成果。扩大培育基层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打造具有钟楼特色的精品、亮点工程,发挥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引领作用,形成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局面。
4、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一是深入贯彻省局“四三要求”,细化“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谋划全区“七五”统计普法工作,强化统计法治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培训和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遵法、守法意识。三是切实将“四条红线”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统计法纪。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工业、投资、服务业和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5、不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营造“甘于奉献、乐于奉献”的统计行风。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同时扎实推进全局惩防体系建设,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出台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统计文化、统计行风、干部作风三大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辨别是非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精、守规矩的统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