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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766/2018-00011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农〔2018〕61号 发布机构: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8-11-20 发布日期: 2018-11-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邹区镇农技农机站、各街道相关部门: 秋冬季是农业生产高峰季,也是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农办发〔2018〕108号)精神,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农机服务组织和单位、农机作业场所,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
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常钟农〔2018〕61号
 

邹区镇农技农机站、各街道相关部门:

    秋冬季是农业生产高峰季,也是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根据《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农办发〔2018〕108号)精神,为进一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组织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农机服务组织和单位、农机作业场所,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结合年度经费预算申报,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加快老旧农机淘汰,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安全隐患。

    (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按照省农机局、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农机安〔2017〕9号)及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农发〔2017〕32号)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严格执行“上线检测、一年双检、逾检注销”规定,加快实施变型拖拉机报废和淘汰制度。维护、使用好全国变型拖拉机查询平台和我省公安、农机信息互通平台的变型拖拉机牌证信息,配合公安部门规范变型拖拉机道路通行秩序,从严查处变型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针对少数不法商户违法翻新旧农机、违法办理假牌证等事件,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加强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农机维修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妥善处理新旧制度的衔接过渡,严格按照新的分类方法开展注册登记和驾驶证考试。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政策,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对免费政策实施后的农机安全监管投入给予必要保障。

    (五)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17)已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促进实施。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要主动引导企业尽快按标准制发出厂合格证。在企业修改合格证期间,不应影响购机者正常办理相关手续。

    (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17〕1号)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十三五”开展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农机安〔2017〕10号)的精神,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创建工作,创新乡(镇)、村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

    二、进度安排

    检查整治时间为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分方案制定、排查整治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方案制定(2018年11月16前)。结合农业生产重要农时、重点环节、重点机具和重点节假日,深入分析农机安全隐患问题及表现形式,抓住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确定检查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排查整治(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月20日)。集中力量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变型拖拉机整治、执法检查及配合打假等工作,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严防农机重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9年1月20日-2月底)。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协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二手农机交易市场联合执法、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等工作,深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排查。要逐项对照重点任务,深入组织开展检查整治。依法对辖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农机作业场所、维修网点及农机合作社等进行排查,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强化宣传。要加强对农机监管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履职尽责,严防失职渎职。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经营者的遵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农民依法依规使用农业机械。

    请各镇、街道农机主管部门将统计表和工作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分别于2019年1月10日前和2019年2月20日前报送区农业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人:毕世书,联系电话:88890640。

    附件: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统计表/uploadfile/czzl/2018/1120/20181120143816_98738.docx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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