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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71/2018-00014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钟卫〔2018〕28号 发布机构: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8-05-30 发布日期: 2018-05-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各医疗卫生机构、局有关科室: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省安委办、市安委办和钟楼区安办《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钟安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和区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以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常钟卫〔2018〕28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局有关科室: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省安委办、市安委办和钟楼区安办《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钟安办发〔2018〕13号)精神,结合我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和区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开展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卫生计生,促进我区卫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钟楼区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委会统一组织,专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做好统筹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在“健康钟楼”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信息、在各单位的微信公众号、LED视频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等形式拉开“安全生产月”帷幕,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支持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常州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5日是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积极配合区安委会,参与属地举办的宣传咨询服务。

(四)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实战化安全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专委会将牵头消防大队等相关成员部门参与开展卫计系统“消防应急技能竞赛”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卫生计生领域的应急处置实战水平。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引导相关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集中组织观看《生死之间》、《隐患直击》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区受警示”。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科技强安”专题活动。以“身边隐患随手拍”为核心,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动员组织单位职工、就医患者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用镜头记录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总结梳理可供全区卫计系统可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习惯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推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八)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依托“钟楼安全生产”“健康钟楼”微信公众号,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为目标,开展网络竞答活动,引导单位职工关注安全生产,为“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九)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医院等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卫生计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认真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活动的计划部署、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提高等各个环节抓好落实,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特色、做出品牌、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积极营造声势。各单位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发挥自身的优势,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文件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经验、好做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曝光。

(四)强化总结,严格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情况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请于6月4日和6月27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电子文本)至局办公室。联系人:钱建友,联系电话:88890511。

附件: “安全生产月”标语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30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标语

1.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 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 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 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 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 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 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 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 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 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 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 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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