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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上午,区档案局(区地方志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传达省、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学习贯彻《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并认真学习《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全文,对该条例立法过程、出台的重大意义以及重点内容有了全面的了解。
《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9月21日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法规,对全省地方志法治建设、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把《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学深学透,为在全区贯彻落实打好基础。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李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