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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区检察院办理了我市首例利用套路贷实施诈骗的新型侵财犯罪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5人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以民间借贷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后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制造转账流水,恶意垒高债务,肆意侵占被害人财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向省、市院侦监部门汇报后,区检察院作出逮捕张某某等人的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下阶段,区检察院将对辖区内该类案件进行集中摸底,进一步开展相应的引导侦查、侦查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