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检察院>>内容
2月13日下午,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董某某到区检察院领取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并对检察机关的及时救助和关怀表示真挚感谢。
被害人董某某是来常务工人员,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被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董某某受害前从事保洁工作,丈夫长期患有脑梗,儿子在外地打工,家境十分困难。该案发生后,董某某不仅暂时丧失了劳动力,还欠下了7万多元的医疗费用。考虑到董某某申请救助时临近春节,区检察院控申科特别开启绿色通道,在认真审查的同时,加快办理进度,赶在年前为其申请到了3000元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