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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下午,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王某某到区检察院领取了3000元司法救助金,并对检察机关的及时救助和真挚关怀表示感谢。
被害人王某某是来常务工人员,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被打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花费医疗费用近一万余元。该案发生后,王某某不仅暂时丧失了劳动力,且治疗期间需要妻子全职照顾,夫妻二人同时待岗,家境十分困难。区检察院控申科在为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还积极联系钟楼区劳动管理部门,对其开展就业帮扶。(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