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卫健局>>内容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5月29日-30日,区卫生监督所对我区3家取得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了生物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本次排查主要针对实验室资质、规章制度建立、操作规范、预案和安全管理记录执行情况、实验室菌毒种保管以及使用情况、实验室感染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经检查,大部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资料齐全,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工作人员培训、体检记录,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及时处置。但少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存在制度建立不完善、生物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单位立即整改。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加强医疗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切实强化我区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单位的生物安全意识。(周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