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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11月4日,南大街街道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药剂科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药品管理法》,重点对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和解读。
中心主任韩波指出,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她强调,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认真执行贯彻《药品管理法》,坚决保障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强对《药品管理法》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活动提高知晓率。三是要加强药品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充分满足公众用药安全新期待。(戴磊 陈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