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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午,钟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诉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钟楼区人民政府工伤认定一案,副区长张菁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原告李某对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情形判定书》不服,向被告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受理后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情形判定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故维持《工伤情形判定书》。李某不服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本案中,副区长带头出庭应诉,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引导市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内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钟楼区连续三年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既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妥善化解纠纷,同时也有利于行政机关了解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信心,加快辖区法治政府的建设。(郭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