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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公房人情出租、低价出租、空置率高等问题,区财政局认真摸排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所拥有房产,将其统一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并在公房租赁过程中推行阳光招租,真正实现公房租赁阳光透明和经营效益最大化。前期,区财政局已将全区51家行政事业单位211处房产进行了备案,并逐步通过公开竞租方式进行招租。目前,第一批涉及17家产权单位33处房产已进行公开竞标招租,26处房产租赁权成功拍出,最终成交价为124.13万元,较之前增长23%,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本次公开竞标招租,区财政局借助常州市资源公共交易中心平台,采用网络竞拍的方式,创新建立了以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支撑、流程化运行为主要内容的公房租赁统管模式。一是在公开招租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会同区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底价评估;二是房产经备案后,由市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进行公开招租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公开拍卖的信息进行社会公示;三是严审租赁合同,对于租赁期限较长、租赁价格较高的租赁合同,由专业评估机构对租金确定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及责任、约定及限制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慎审核,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
网络公开竞租和以往传统招租方式相比,具有信息公开、操作简便、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竞拍等特点,既突破了地域限制,扩大了参与面,节省了经管成本,也把公房租赁价格晒在阳光下,实现了公房租赁不靠关系靠竞价。(解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