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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27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区局统一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南大街分局会同区局食品安全监管科,对辖区内12所学校(含托幼机构)的食堂及周边28家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与食品安全专项抽检。
本次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余人次,对各单位“阳光餐饮”工程上线情况、食物中毒、“非洲猪瘟”和诺如病毒防控工作情况、食品采购查验及索证索票工作情况、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风险控制措施及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等21项内容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餐饮具消毒后未放入专用保洁柜中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监督管理意见书2份。检查同时还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乳制品、糕点、肉及肉制品、调味品、蔬菜水果等88批次。截至目前,收到的检测报告结果均为合格。(高志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