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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精干力量,积极行动,对禁用区内的工业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展开清查。
依据通告要求,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Ⅰ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展开集中清查,共排查出该类别叉车47辆,涉及企业36家。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叉车所属企业该类叉车在禁用区内禁止使用,要求企业尽快停用并完成注销手续。执法人员现场解答企业疑问,指导企业填写注销申请。下一步,将按照通告要求,严防死守,积极落实,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力量。(刘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