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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转供电主体进行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
此次检查重点为转供电主体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尤其是2018年4月1日以来各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拒不落实降价措施,以及不按规定清退整改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将物业合同中明确由自己承担的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费用转嫁到用户终端的行为,违反规定在电费中重复收费的行为;转供电主体其他价格违法违规的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等措施;对个别拒不执行政策、不配合检查、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企业,将按照《价格法》和《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詹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