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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区市场监管局南大街分局接到市民杨先生投诉,称其在某影楼拍摄过婚纱照,觉得该影楼服务和制作效果不错,于是在取婚纱照的时候又预交了5000元用于拍摄亲子照,但没有签任何协议和合同,只有一张收据,现在想要取消拍摄,影楼拒绝退回全款。在调查过程中,影楼向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扣除的费用为杨先生预交5000元时赠送的婚纱照底片费用。由于没有书面协议或合同,双方各持一词,给调解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南大街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做工作,最终该影楼将杨先生预交的5000元全额退回。
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购买摄影或其他服务项目时,应跟商家签订协议或合同,把购买或赠送的项目在协议或合同里写明白,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邹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