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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以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及区2019年7月30日263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对2009年10月1日前出厂使用柴油的叉车开展禁用专项行动。
区市场监管局逐家通知相关单位,要求各单位依照规定,注销相关设备,同时结合物流市场整治等工作,开展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据统计,现已有11家单位共计15台设备完成注销工作。检查中,部分企业反映由于叉车设备数量较多,按照通告要求注销设备、更换新设备成本过高,提出是否可以通过更换发动机、安装尾气净化器等方式来达到减排目的。区市场监管局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与环保部门进行沟通,并就技术规范问题咨询省特检院常州分院技术专家。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在开展禁用专项行动的同时,积极沟通协调各部门,致力促成既符合企业需求,又符合污染防治要求的整改措施,为服务企业贡献智慧,为污染防治贡献力量。(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