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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钟楼区政府2018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 引 号:014119467/2018-00138
组配分类:政府会议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2018〕第10期 发布机构: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11-24 发布日期: 2018-11-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钟楼区政府2018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钟楼区政府2018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
〔2018〕第10期
 

2018年11月24日上午,在区政府815会议室,区长董彩凤主持召开区政府2018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座谈会会议精神并听取了我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情况汇报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区经信局关于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及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举措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经过40年的发展,我区民营经济总量不断跃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对我区经济稳定、产业升级、民生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对钟楼发展功不可没,是钟楼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座谈会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以塑造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钟楼三年行动方案为主要抓手,从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是将稳定发展信心、降低经营成本、推动创新发展、营造公平诚信的发展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的具体举措更大力度地落实、汇聚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上,努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钟楼区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农业局关于钟楼区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会议原则同意区农业局提出的钟楼区供销社综合总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钟楼区河长履职办法(试行)》《钟楼区河长制工作区级考核细则》(讨论稿)并听取了全区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局关于《钟楼区河长履职办法(试行)》《钟楼区河长制工作区级考核细则》(讨论稿)的起草说明并听取了全区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去年以来,我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体系,实现了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全覆盖,累计巡河3359次,着力提升河道管理和治理水平,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水清岸绿”目标,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治理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全力抓好河长制的贯彻落实,推动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将河长制工作做扎实,做出成效。

会议原则同意区农业局提出的《钟楼区河长履职办法(试行)》《钟楼区河长制工作区级考核细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参加人员:董彩凤、何海平、张   菁、朱亚林、芮春祥

          苗   润、候耀森、余立新

列席人员:李晓红、叶友芳、吴   伟、王元庆、陈   静、陈华芹

          陈增祥、蒋  磊、赵   涵、金   峰、王   伟   

          王志华(区人大代表)、杨参亮(区政协委员)

主     持:董彩凤

记     录:孙  佳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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