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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钟楼区韵和法律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19547/2018-00014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司发〔2018〕16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8-09-20 发布日期: 2018-09-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钟楼区韵和法律服务中心:你单位申请登记常州市钟楼区韵和法律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二、同意鄂小龙同志为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三、同意作为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四、同意你单位的章程(其业务范围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请你们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
关于同意成立常州市钟楼区韵和法律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批复
钟司发〔2018〕16号
 

常州市钟楼区韵和法律服务中心:

你单位申请登记常州市钟楼区韵和法律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二、同意鄂小龙同志为你单位法定代表人;

三、同意作为你单位的业务主管;

四、同意你单位的章程(其业务范围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请你们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活动,持本批复到钟楼区民政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批复。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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