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06号
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常州市米丽莎食品有限公司
刘章红
在生产的月饼外包装标签上标注“制造商:嘉兴御荃顺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北阳路18号……”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8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2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14号
经营未标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事项的预包装食品
常州市钟楼区超兴副食品商行
周新
从常州市诚德食品有限公司购进“旺立福 富钙肉松”8盒,上述礼盒装肉松外包装均印有“富钙”、“富含人体所需的各种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字样,但均未标注钙及其他营养元素的含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处以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月30日
3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22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钟楼区新闸崔信雨好又多超市加盟店
崔信雨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经营的过期食品货值金额较小,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处以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5日
4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42号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5月14日
5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43号
生产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常州市鑫灿食品有限公司
陆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6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63号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了未查验供货者合格证明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警告、责令停业、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31日
7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65号
钟楼区新闸达联百货超市
卢智达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未标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事项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处以没收库存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6日
8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66号
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
常州市佳旺食品有限公司
贾建平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9日
9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72号
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食品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
常州开古茶叶食品有限公司
于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分别构成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和食品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以没收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8月22日
10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79号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德食品
常州乐克药店
贺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