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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鸡精调味料(20190305)”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854/2019-00058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19-08-15 发布日期: 2019-08-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我局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关于“鸡精调味料(20190305)”样品(抽样单编号:GC1932000028163023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9年5月24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编号为GC19320000281630238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编号GC19320000281630238样品名称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20190305型号规格80克/袋标称生产企业兴化市天味调味食品厂被抽样单位钟楼区
关于“鸡精调味料(20190305)”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关于“鸡精调味料(20190305)”样品(抽样单编号:GC19320000281630238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9年5月24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9320000281630238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C19320000281630238

样品名称

鸡精调味料

生产日期

20190305

型号规格

80克/袋

标称生产企业

兴化市天味调味食品厂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晟曦百货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问题项目:呈味核苷酸二钠g/100g,标准指标≥1.10,实测值0.604

检验机构

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9年5月24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9年5月24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共购进20袋,已全部销售。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北港晟曦百货商店提供了“鸡精调味料(20190305)”的生产商资质。该企业共购进20袋“鸡精调味料(20190305)”,已经全部销售。

 

原因排查

抽检不合格项目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应是原因应是食品生产商生产时加入原料份量不足导致,因该批次不合格报告同时也送达了生产商当地监管部门,故未有追溯。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5日

(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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