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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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钟市监行罚〔2019〕S074号
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
周明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系分装企业,违法情节较轻,且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符合从轻处罚情形。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罚款60000元,上缴国库。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