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9年09月17日收到关于鲫鱼(20190823)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9年09月17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南大街亿惠食品超市销售的“鲫鱼(20190823)”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ASH19-046880.001,食品名称:鲫鱼。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19年08月23日。类型:食用农产品,购自常州凌家塘批发市场。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情况
我局于2019年09月17日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未查到涉案的库存产品。当事人对检测结论无异议,也未在法定期间内提交复检申请。至2019年09月17日案发止,当事人未如实记录涉案的食用农产品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也未保存相关凭证。当事人共购进涉案食品8公斤,进价18元/公斤,已售出8公斤,售价20元/公斤(含抽样)货值金额计160元,从中获利16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调查情况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钟楼区南大街亿惠食品超市及时主动张贴召回公告,并配合调查取证,积极整改,主动减轻危害后果,依法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要食用抽检不合格食品。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南大街亿惠食品超市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登记义务,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