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关于“黑麦全麦吐司面包(乳酸菌味夹心) 散装称重 2019-08-02”样品(抽样单编号:DC19341900343835245)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9年9月27日送达生产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常州麦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麦全麦吐司面包(乳酸菌味夹心) 散装称重 2019-08-02”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F19C52313),结论为:“经抽样检验,丙二醇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我局于2019年9月27日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未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复检。当事人共生产上述“黑麦全麦吐司面包(乳酸菌味夹心) 散装称重 2019-08-02”90件,规格为2.5Kg/件,成本价为25元/件,以35元/件的价格销售,至2019年9月27日案发止,上述食品已售完,货值金额计3150元,获利900元。
(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常州麦巧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主动暂停生产不合格食品。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该商品已全部售出,未能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常州麦巧食品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把原料检验关,在今后采购原辅料过程中更加严格的把控质量,严格履行出厂检验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