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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广式火腿蛋黄月饼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854/2019-0013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2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19年9月10日收到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NO:NJ2019MC2828),于2019年9月10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一、抽样单号为SC19320000294930163的不合格食品(一)基本情况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抽样单编号SC19320000294930163样品名称广式火腿蛋黄月饼(烧烤类热加工)生产日期2019/08/01型号规格280克/盒采购地常州市和硕商贸有限公司被抽样单
关于广式火腿蛋黄月饼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19年9月10日收到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NO:NJ2019MC2828),于2019年9月10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单号为SC19320000294930163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单编号

SC19320000294930163

样品名称

广式火腿蛋黄月饼(烧烤类热加工)

生产日期

2019/08/01

型号规格

280克/盒

采购地

常州市和硕商贸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永红川华副食品商店

检验不合格项目

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5,实测值:9;单项判定:不合格

检验机构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9年09月10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9年9月10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问题食品共购进20盒,销售14盒,退回供应商6盒。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问题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经查,钟楼区永红川华副食品商店销售的广式火腿蛋黄月饼(烧烤类热加工)采购自常州市和硕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20盒上述月饼,销售14盒(抽检用8盒),剩余6盒于案发前作退货处理。

原因排查

抽检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原因应是未充分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当事人未索取被抽检批次月饼的出厂检验报告。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1.2元;2.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告知该单位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报移送

我局于2019年11月14日向上述月饼的供货商“常州市和硕商贸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天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不合格食品信息。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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