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钟楼区盛菊影幼儿园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常钟教〔2019〕10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办学条件,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盛菊影幼儿园实施常州市钟楼区盛菊影幼儿园修缮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清潭新村26幢旁,临近清潭路,总占地面积11796平方米,建筑面积7059平方米,项目在原常州市钟楼区盛菊影幼儿园现有建筑基础上进行修缮,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外墙面、屋面、地面修缮,以及门窗工程和食堂改造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3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7.6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财政支出。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常钟国用2001字第2810533号);钟楼区教育局出具的房产情况说明。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84-01-510649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