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办公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和树立公司形象,完善办公及营业环境,打造良好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进一步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推动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发展,原则同意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实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办公大楼装修改造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281号,总装饰建筑面积4900.8平方米,使用建筑面积4288.8平方米,项目主要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办公大楼一、八、九、十一、十二、十三及十四楼局部室内空间进行装饰,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地面、天花、墙面等装修以及电气工程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70.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85.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9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2.4万元。资金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常州分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常房权证字第00495238号)。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78-01-53201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