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皇粮浜(中吴大道北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钟永办发〔2019〕2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水利规划设计院编制的钟楼区皇粮浜(中吴大道北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并由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办事处实施。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西林街道,皇粮浜(中吴大道北段)北起船舫头,南止中凌桥。项目内容主要包括:①对皇粮浜河道中吴大道以北段进行清淤,总长约485m,清淤土方约11050 m3;②对皇粮浜衔接至312国道的管线(Φ1.5 m)进行清淤,管道长约480m,清淤土方约300m3;③对河道常水位以上岸坡进行修整,坡度为1:3;④河道两侧各10m范围内进行绿化,绿化面积约7000 m2;⑤在桩号K0+250~K0+485范围内河道两侧打设杉木桩进行岸线修整。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河道布置、主要工程设计。
四、该项目工程级别为5级。边坡抗滑稳定采用瑞典圆弧法或简化毕肖普法计算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中表3.2.3的规定,本工程正常运用条件:1.47,非常运用条件I(施工工况):1.22,符合规范要求;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五、核定概算总投资217.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74.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7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0.34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西地区综合改造有限公司安排解决,纳入区财政统一结算。
六、请你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78-01-54339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