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2019年邹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邹政发〔2019〕58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我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你下属常州泽洲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2019年邹区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邹区镇。具体位于杏塘村委的毛家、野田、杏东、杏西、大翁、小翁6个自然村,于家村委的后邵头、后湾村2个自然村、新屋村委的黄杨村、坝头村2个自然村,桥东村委的严家、梅村、后巷3个自然村,刘巷村委的塘门桥1个自然村,共计14个自然村。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农村厕所粪污、农村废弃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村容村貌。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69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0.7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9.2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泽洲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84-01-549570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