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常州市实验小学原址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钟教〔2019〕4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随着我区中心城区的不断发展,原常州市实验小学现有的规模、办学条件等方面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实施常州市实验小学原址改扩建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茭蒲巷30号,茭蒲巷以东,晋陵中路以西地块,占地面积667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118.22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3188.06平方米,原有建筑面积2930.1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用房、图书馆、行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门卫室、连廊、厕所、门卫、杂物间)、体育用房、地下停车库等。建成后学校办学规模为24班,容纳1080余名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764.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693.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8.87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33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钟楼区教育局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钟楼区国土管理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常钟国用2000字第第2200671号);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工程方案总平图;我局出具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7-320404-82-01-566957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