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钟楼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创建〔2019〕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原则同意由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钟楼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五星街道,东至勤业北路、南至勤业路、西至飘香路、北至劳动西路,项目占地面积约5839.1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606.47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一幢6层建筑物,室外工程为道路广场、照明、绿化、围墙大门经及市政管线等。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13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6.9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07.77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92004号);常州市自然资源局钟楼分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常自然资钟预〔2019〕6号;我局出具的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9-320404-84-01-50042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