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镇农技农机站、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高农业风险防范能力,拓展农机保险惠农政策,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32号)、省农险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烘干机保险条款费率(试行)的通知〉》(苏农险办发〔2018〕6号)和《关于开展粮食烘干机保险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19〕8号)文件精神,粮食烘干机保险保费省级财政补贴20% ,常州市级财政补贴20% ,区本级财政补贴40%,其余由投保人自行承担。为保持农机保险工作的连续性,今年粮食烘干机保险由原农机综合保险经办机构承办。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实施好粮食烘干机保险工作。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