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全市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烟(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区纪委《关于全区开展2019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财务暨作风建设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9月12日——2019年10月10日。
二、检查对象
基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检查内容
1.自2017年10月18日以来违规公款购买烟(卡)、酒等情况;
2.自2017年10月18日以来是否发生违规吃喝等情况。
四、具体安排
1.基层自查。基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利用1-2天时间(9月18日前完成)认真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上报镇、街道。邹区镇、各涉农街道集中利用2-3天时间(9月20日前完成)开展“回头看”全覆盖,对辖区所有村进行全面检查。
2.区级抽查。区农业农村局将成立检查组,对镇、各涉农街道分别进行检查(其中:邹区镇不少于2个村,涉农街道各1个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单位
9月25日
邹区镇
9月27日上午
永红街道
9月26日上午
新闸街道
9月27日下午
西林街道
9月26日下午
五星街道
3.常态监管。各村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放在资金审批支付环节,村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农村财务票据负总责。邹区镇、各涉农街道农村会计服务站要始终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把好资金支付票据审核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对邹区镇、各涉农街道进行检查;邹区镇、各涉农街道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切实组织好村级自查和本级普查工作。
2.完善制度规定。要将本次检查与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相结合。一方面,针对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另一方面,要结合财务检查,重点检查烟、酒及违规吃喝票据入账问题。
3.落实情况上报。9月20日前,邹区镇、各涉农街道要形成问题线索汇总表、常态监管措施以及检查报告,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钟楼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暨作风建设情况检查表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