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办: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常州市钟楼区应急管理局”印章自即日起启用,原“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旧印模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