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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及专班办公室的通知
索 引 号:MB1631488/2020-00005
组配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动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产生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 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19〕77号)的有关要求,现成立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及专班办公室。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6日 钟楼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组 长:张 菁 副区长 副组长:施宏伟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关于成立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及专班办公室的通知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部委办局:

为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2019〕77号)的有关要求,现成立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及专班办公室。

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6日          

钟楼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组 长:张 菁副区长

副组长:施宏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俞德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成 员:惠华东邹区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顾竟成北港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梁银平新闸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卓为清五星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吕萍香永红街道副主任

朱新颜西林街道副主任

张旭东南大街街道副主任、人武部部长

张 鸣荷花池街道副主任

吴 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建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玉伟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夫先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杨秋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

孙忠伟区信访局副局长

苗仕明区人武部副部长

董 峰钟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陆良华钟楼税务局副局长

钟楼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

工作专班办公室

主 任:俞德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副主任:王玉伟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夫先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 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陆良华钟楼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吴智猛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谢晓瑛区财政局预算科科员

徐 朵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宗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科科长

顾名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科科长

李 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科科员

钱叶文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科员

周梦超钟楼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

钟楼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

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

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并指导相关部门和镇、各街道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稳定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条件退役士兵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身份认定。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做好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的资金保障工作,指导镇、各街道参与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的缴费能力审核认定等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完成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需补缴时间(金额)的审核计算、保险的转移接续办理、参与原安置单位缴费能力审核认定等相关工作,并协助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参保记录的查询、办理档案调阅等工作。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牵头协调,负责并指导镇、各街道完成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信息梳理和身份认定、社会保险补缴款的收缴、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补缴信息反馈等工作,牵头负责对原安置单位缴费能力审核认定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并指导镇、各街道查找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的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区信访局:做好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相关信访工作。

区人武部:指导镇、各街道人武部门做好退役士兵身份认定等信息核查工作。

钟楼公安分局:做好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稳定工作,并协助核查退役士兵相关信息。

钟楼税务局:负责全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参与原安置单位缴费能力审核认定。

镇、各街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钟楼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

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培训、指导、督查镇、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按政策按程序开展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协调本区与其他辖市区之间的有关工作,统一相关业务工作标准,确保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信息交流畅通、补缴流程顺利、经费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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