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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涉嫌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分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听证告知书》,现依法将《听证告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理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登记系2015年11月他人通过冒用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和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手段提出申请,提交了《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决定》等虚假材料,于2015年11月13日取得分公司登记。
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分公司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鉴于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我局拟撤销珠海中晟华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取得的分公司登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听证暂行规定》第五十三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郑旭华 张琴花 联系电话: 0519-88890431
常州市钟楼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