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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相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加快推进节奏,提升工作效能,突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建设项目中涉及财政部门有关工作流程作如下规定:
一、明确适用范围
本通知中建设项目是指此次市建设权限下放中的原由财政性资金承担的建设项目。
二、操作流程
(一)事前评审
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在项目立项审批阶段,由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项目估算(概算)评审报告并落实项目资金来源。待区发改局出具立项批复后,区财政局结合当年计划内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项目资金分配。
(二)全程跟踪
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区财政局依规委托工程咨询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审计。
(三)施工过程结算
区财政局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防止拖欠工程款,从源头保障农民工工资,具体支付流程为:
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第三方审计单位签字、盖章→建设主管单位复核 → 区财政局直接拨付至实施单位或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
(四)决算审核
1. 建设项目完工后,由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决算审核,区财政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财务决算报告。
2.待竣工财务决算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将建设项目资产移交至建设主管单位,建设主管单位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附件:1. 放建设权限项目管理流程图.docx
2.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表1).docx
3.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评审申请(表2).docx
4.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委托书(表3).docx
5. 工程项目付款审批表(表4).docx
钟楼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