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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常钟市监解行强〔2020〕0910号
黄伟:
我局于2020年8月12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常钟市监行强〔2020〕0812号),对你有关财物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自2020年9月10日起对全部物品【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812)】予以解除行政强制措施。
因你下落不明,特此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吴勇锋、冯霄罡 ,联系电话:86801123。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