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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7月22日,区卫生监督所召开了全区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培训会。辖区内22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参加。
会上,副所长叶蓓蓉就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何加强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化管理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二是落实新版标准,三是夯实防控措施。监督一科科长张赟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以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培训,特别是2019年11月份,国家标准委出台了新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着重讲解了游泳场所“新”“老”标准的指标对比。会上,区卫生监督所与各游泳场所签订《行政指导书》。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开展游泳场所第二阶段的监督抽检工作,并结合第一阶段的游泳场所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公示情况组织“回头看”。(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