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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袁红亮吗?你有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未缴纳罚款......”近日,区城管执法大队受理处罚中心就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与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当事人袁某,徐州人,在永红清潭花苑经营一家商铺,因日常经营过程中店外占道经营,违反法律规定,受到了行政处罚。在永红中队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当事人后,当事人迟迟未缴纳罚款。当中队再次送罚款催告书时,发现当事人已经搬离该商铺。随后,受理处罚中心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表示已经搬到上海,无法回常州缴纳罚款。在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后,当事人表示可以把处罚决定书邮寄到徐州,由其回老家时到银行缴纳罚款。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对于此类案件,受理处罚中心主动服务,遵循行政资源占用最小化与催缴方式多样化的原则,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通过微信、电话、公告等多种方式,打通处罚程序中最后一公里,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办稳妥。(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