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今日钟楼
登录个人中心
搜 索
网站首页
走进钟楼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19467/2020-00226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钟政办发〔2020〕2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9-04
失效日期:
2025-02-13
内容概述: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家、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7〕30号)以
政策解读:
钟楼区出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钟政办发〔2020〕29号
开发区、镇(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国家、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17〕3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30号)、《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发〔2017〕9号),《2020年常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建引领、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城乡统筹、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持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有效运行生活垃圾分类链条,着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不低于80%;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建成区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5个小区建成江苏省垃圾分类达标小区,10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试点小区,至少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试点小区1个。
进度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50%年度目标任务;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稳步拓展覆盖范围
1. 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扩面
2020年,全区189个公共机构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新增垃圾分类小区34个;新增垃圾分类单位84个;农村新增垃圾分类行政村8个。(清单详见附件2)
2.有序推进示范试点创建
2020年,全区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10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试点小区;25个小区建成江苏省垃圾分类达标小区,不少于1个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试点小区,并同步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相关处理设施;鼓励采用定时投放、撤桶并点或定时定点投放等模式,引入智能化设备、信息化管理、市场化运行等手段,创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升市民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准确率。(清单详见附件3)
(二)不断增强处理能力
加快农贸市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农贸市场易腐处理设备6套,处理辖区内农贸市场易腐垃圾。 (清单详见附件2)
逐步补齐细分类处理能力短板。鼓励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开展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引进或培育一批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骨干企业,规范提升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水平。合理规划、统筹建设农村易腐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实现每个涉农镇(街道)农村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全力打通系统链条
1. 完善大分流体系
应在已建成的大件垃圾、农贸市场易腐垃圾等大分流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完善配套分类投放收运体系,有效处理分类垃圾;强化运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运行规范有序。
2.健全细分类链条
在推进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分类投放设施配置的同时,应有效衔接后续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环节,切实配齐分类收运车辆和转运设施,精准落实各段各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科学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正常规范运转垃圾分类链条,确保应收尽收、杜绝混收混运,促进垃圾分类取得实效。
(四)持续拓宽宣传渠道
1. 营造分类氛围
与主流媒体深度融合,以“工作动态、政策措施、科普知识、典型经验”为宣传内容,全力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以及网络宣传等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垃圾分类,为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积极有效的舆论支持。
2.普及知识技能
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垃圾分类培训制度,全年至少针对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1次,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广场等宣传活动,培育市民分类意识;建成1座有一定规模的垃圾分类科普基地,每月至少依托科普基地开展1次垃圾分类互动实践活动。
3.落实示范带动
将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作为公共机构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经常性开展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以“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示范带动全社会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校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深入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以学生带动家庭,以家庭带动社会”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组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按照省市文明城市创建中有关垃圾分类设置标准要求,加强文明城市季度测评,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区发改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项目的投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限塑工作,协助做好垃圾分类相关规划。
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实践活动。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以及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负责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职责,协调指导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示范物业管理项目的考评内容。
区城管局: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垃圾分类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工作。推进全区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做好园林绿化垃圾相关数据统计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开展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指导园林绿地管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商务局:推进生活垃圾中废塑料等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并做好洁净农产品销售标准化菜场数量统计。
区文体旅局:负责利用旅游景点、广电公益广告等各种宣传场所、媒介,对游客、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全区建成区内旅游景点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利用景点宣传设施、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区卫健局:根据《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落实措施;督促指导全区医院及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登记工作,并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相关信息清单。
钟楼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有害垃圾的收集、暂存及处置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钟楼分局:负责垃圾分类及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划管理工作。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关于推进江苏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苏事管〔2017〕93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计划目标推进,强化考核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团区委:负责组织动员全区青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织青年团员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区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街道)要根据区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区域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目标任务分解到位、稳步实施、全面完成。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垃圾分类主体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通过形成条与块、上与下的闭环责任链,系统化、联动化、协作化推进垃圾分类各项具体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
明确区、镇(街道)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职能机构。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应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制度,强化日常沟通交流。
(三)落实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划分,由市、区财政予以安排和保障。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设施配置、体系建设、宣教培训、运行管理等,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层级考核制度,区城管局定期对镇(街道)开展综合考核,通报考核结果;镇(街道)要加强垃圾分类日常监督考核工作,做好整改落实。聚力开展督促检查,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城市、园林城市、高质量发展、机关绩效等考核体系。引入社会公众监督,多渠道向社会公布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垃圾分类相关责任主体、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提升执法力度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垃圾分类联合执法配合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工作。镇(街道)每年要形成1个以上典型案例,以此督促引导垃圾分类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职尽责。
附件:1.
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2.
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3.
2020年钟楼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清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