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各项规划,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是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镇、街道以及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是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四是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是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是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
七是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八是负责本系统警车和物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九是负责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4个职能机构:综合科(法制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基层与社区矫正科、法律服务管理科。下属1个事业单位: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钟楼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来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区司法局本级、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三、2020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法治宣传方面:一是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出台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责任和目标;做好深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工作。按照上级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细化任务、分解落实,整合优化各项资源,及时整理上报台账资料,提高全区法治建设绩效。二是根据省市法宣工作要点,制定出台《2020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各单位2020年法治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并做好“七五”普法期末考核验收工作。三是五星街道将新新公园打造成法治、廉政于一体的新宣传阵地;联合市司法局将钟楼区西林公园打造成全省首个司法行政主题公园。四是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提档升级。在运河五号创意街区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以丰富的形式和不同的视角以案说法,将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融于妙趣横生的情境之中,让青少年在轻松愉悦的状态下掌握法律知识。同时在钟楼区三堡街打造运河党建+法治示范街区,将党建与法治元素有效融合,统一规划,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共建共享。 法律援助方面:一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案件提标工作,提高律师的办案积极性,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应援尽援,抓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二是深入开展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工作。明年区局将继续夯实工作基础,招募更多的律师加入到刑事案件承办过程中来,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建立联席机制,畅通和法院的沟通渠道,更好的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人民调解方面:一是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打造高素质的调解员队伍,树立金牌调解员,吸纳公检法、社区书记退休人员、五老、优秀党员等人才进入调解员队伍中,由派出所先试点开展老党员调解员,利用周末时间开展调解工作,推动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二是完善非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明年区局要发挥司法行政统筹作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工作职能和资源力量,依托非诉讼服务中心,在县乡两级推动以人民调解为主,整合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功能,汇集人民调解各方参与力量和各类型组织,构建广覆盖、多领域的调解综合体。 法律服务管理方面:一是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警示教育整顿活动,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出现。二是在日常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工作中要充分体现“严管厚爱”理念,一方面要加强对两所及两所人员的执业规范监管,将强化日常检查和加大查处力度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法律服务业市场。另一方面要积极维护两所人员的执业权利,通过搭建平台、组织培训,提高我区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积极引导两所及人员的创优争先意识,争取培育出一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三是积极引导、保障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参与公益活动并尽力培育其自身造血功能,促进协会能良性发展。 特殊人群管理方面:一是在矫正法出来前,继续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稳扎稳打,根据管理规定和工作标准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二是进一步开展损害修复工作,在现有基础上探索拓展新的方式方法,形成好的个案案例上报;三是加强和其他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为工作顺利开展增进沟通。
依法行政方面:一是坚持党的思想领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明确各牵头单位职责,制定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依法行政考核权重,科学设置法治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速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二是坚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承诺制试点工作。继续推进北港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公布第二批行政处罚权,整合执法资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三是坚持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围绕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探索重大决策与公众互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四是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五是提高纠纷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在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应诉能力与水平。六是是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坚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法规教育培训,提高操作和运用能力,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行政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第二部分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798.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24.12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法制办合并,工资等人员经费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798.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98.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98.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12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是法制办合并,工资等人员经费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798.51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576.7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经费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8.96万元,增长20.71%。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局机关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8.4万元,增长245.93%。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调资。
3.卫生健康(类)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1万元,增加22.57%。主要原因是医保费用缴纳政策的调整。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1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2.94万元,减少78.8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的调整。
5.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结转下年资金预算。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3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18万元,增长64.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62.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93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新增司法行政工作经费。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98.5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8.5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98.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6.49万元,占67.19%;
项目支出262.01万元,占32.81%。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万元,占0%;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8.5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4.12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79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12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41.23万元,与上年
相比增加73.54万元,增长4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的调资。
2.司法(款)事业运行(项)支出58.86万元,与上年相
比增加8.27万元,增长16.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的调资。
3. 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50.4万元,与上
年相比减少26.16万元,减少34.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4. 司法(款)法制建设支出8.43万元。此项目为新增加项目,主要原因是法制办合并。
5. 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8万元,增加69.38%。主要原因是法律援助需求增加。
6. 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支出75.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8万元。减少13.93%。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经费为省市区三级配备,今年列入预算是为了保证经费配套到位 。
7. 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9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23万元,增加448.6%。主要原因是增加依法治区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人员未有变动。
(三)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万元,增加19.4%。主要原因是医
保费用缴纳政策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3万元,增加27.32%。主要原因是医保费用缴纳政策的调整。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69万元,增长86.3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6万元,增加124.8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3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
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2.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
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798.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12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工资等人员经费增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
算53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业务范围扩大。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业务范围扩大。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9.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99万元,主要原因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及执法工作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2.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4万元,增加21.91%。主要原因是: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及执法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