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严格监管执法,突出风险管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概况
1~12月,全区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8起,同比上升16.4%;死亡13人,同比上升8.3%。道路运输事故71起,同比上升14.5%,死亡6人,同比下降14.3%;工矿商贸事故6起,同比上升50%,死亡6人,同比上升50%(特种设备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矿商贸事故情况分析
1、事故发生区域分析:全区有5个地区发生亡人事故。其中新闸街道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占事故总数的42.9%;邹区镇、北港街道、五星街道和南大街街道各发生事故1起,各死亡1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14.3%。邹区镇“9·28”志宏物流园硫酸二甲酯泄漏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但受伤人员多、影响范围大,邹区镇应举一反三,加强危化品监管,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新闸街道全年发生3起亡人事故,应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深入查找弱项,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2、按事故类型分析:高处坠落事故5起,占事故总数的71.4%;机械伤害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28.6%。通过事故类型分析,反映出事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到位以及员工操作不规范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到位等问题。
3、按事故原因分析:因员工缺乏安全意识、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等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发生事故2起,占事故总数的28.6%;因设备、设施等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发生事故3起,占事故总数的42.9%;因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未配备或未监督正确佩戴等管理上的缺陷导致发生事故5起,占事故总数的71.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20年,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
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钟楼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以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制度、派驻督导制度为抓手,督促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行业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细化完善各级各类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持续推动各行业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推动企业建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将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各项要求,按时序进度向区专治办报送整治情况。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确保所有企业都行动起来,自觉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各地区要有效通过培训辅导、警示教育以及购买服务等形式,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气候特点、疫情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等特点,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巩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持续保持从严执法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性和规范性,真正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对危险程度高、安全基础差的重点企业依法依规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执法覆盖率。对重点高危企业通过“四不两直”
执法检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和警示教育等方式促进整改,形成“执法闭环”。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绩效评估工作,通过执法处罚切实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形式和行为。开展监管执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推动执法检查手段技术化、专业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
(四)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作好企业预案与政府、行业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预案的衔接,提
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持续完善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功能,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