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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39/2020-00016
组配分类:规划计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民政局
产生日期: 2020-03-02 发布日期: 2020-03-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镇、各街道社事办(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建设新时代高质量民政要求,制定《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2020年全区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2020年3月2日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各街道社事办(民政办),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重点工作部署,按照建设新时代高质量民政要求,制定《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0年全区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日

 

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0年全区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民政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对标姑苏区,争创实验区”为总目标,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高质量发展中心城区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民政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打造民政“党建+”工作品牌,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形成民政大党建格局。

2.夯实理论武装。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丰富学习形式,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钟楼民政讲坛”、“星火公益大讲堂”、“微党课”、学习强国平台等开展理论学习、专题调研等,全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研判,严防各类网络安全问题发生。

3.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不断提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请假报告、出国(境)审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等制度,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一学习两整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守“零感染”底线。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实行封闭管理,对返院、新入院老人按流程有序办理。婚姻登记窗口采取预约登记办理,暂停涉外婚姻登记。

5.组织指导社区及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指导城乡社区根据统一部署,做好人员排查防控、居家观察人员管理服务、防控知识宣传、社区卫生消毒等工作,把好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做好疫情防控慈善捐赠工作,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加强管理监督,督促慈善组织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依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动员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工作机构、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和力量,参与排查防控、物资保障、恢复生产、心理疏导等各项工作。

6.做好疫情期间有关救助等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对低保对象、孤寡留守老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的影响,切实落实好生活照护和服务措施。对居家的困难老人等重点群体,在措施到位下,提供探视照护等上门服务。

三、对标姑苏区争先进位

7.开展“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活动。按照市、区部署要求,以苏州姑苏区为对标对象,深入学习借鉴姑苏区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民政事业发展经验,研究出台对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做到“比有目标、学有行动、赶有措施、创有成果”,勇于突破制约民政发展瓶颈问题,加快构建契合实际、富有特色的钟楼民政事业发展体系,全方位推进民政高质量发展。

四、夯实兜底保障底线

8.夯实基本生活救助。严格执行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落实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深化低保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全区低保对象精准率和入库准确率均达到99.5%以上。推广对无民事能力低保对象,救助资金签订协议委托代管做法。

9. 健全急难救助机制。畅通急难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积极开展“先行救助”。镇(街道)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完善支出型、急难型救助的分类措施,加强跟进救助,探索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的方式。

10. 深化温情社会救助改革。依托市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试点推行社会救助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现申请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试点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有条件的镇(街道),优化简化流程。推进基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拓展“物质保障+服务帮扶”救助方式。

五、满足优质养老服务需求

11.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建成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发挥“一平台九中心”作用,提升优质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加强重点老年人保障水平,全区老年人接受评估比例不少于1/3。优先将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失智)、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重点,完善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管理系统,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巡访制度。

12.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以党建引领养老服务发展,开展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实践创新,深化推行养老机构“桑榆晴”党建工作法。继续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的示范效应。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全区100张床位以上的机构内设医务室,年内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2%以上。

13.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城乡覆盖率分别达80%和47%以上。在上门服务老年人数占全区比12%基础上,鼓励基层购买服务,扩大覆盖面。为老年人定制个性化养老服务菜单,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从家政服务向照料护理、专业配餐和康复理疗方向发展。推广由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短期托养、看护照料的家庭照护援助服务。对600户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依托机构和站点,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护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

14.强化养老服务行业安全保障。压实机构安全责任,开展日常安全和重要节点的专项联合检查。继续实施机构消防安设施第三方统一维保。完成邹区镇敬老院消防审验并备案,建成投用五星街道福乐老年养护中心。举办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培训班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幸福阳光、玖玖江南等养老机构入选省级培训基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组织、培训机构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加大对违规养老服务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六、加强专项事务工作

15.完善儿童福利管理制度。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做好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继续配合市局优化提升“养护康”项目,拓展服务对象范围,为我区更多残疾儿童提供便捷有效的康复服务。进一步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走访、摸排及调查工作,对困境儿童进行精准分类。

16.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规范发放管理。坚持对所有申请低保外需要经济比对的重度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定期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复核和随机抽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实行动态管理。

17.规范殡葬管理服务。重点深化我区殡葬改革工作,杜绝新的散埋乱葬发生。加强文明丧葬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行安放设施的标准化提升改造工程。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遏制婚丧陋俗、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18.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完成婚姻登记中心改造升级。婚姻登记工作登记合格率达100%。创优服务理念,倡导婚俗新风,引入社会组织心理辅导,提供免费温情服务,提升窗口形象。

19.加强地名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进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我区标准地名录的编纂、出版、征订等工作。加快推进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手续办理,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积极开展钟武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七、深化社区治理改革创新

20.全力攻坚实验区建设。以实验区建设为首要任务,围绕“建立和完善社区资源整合机制,促进社区提档升级”实验主题,全力争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扎实开展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建设。研究制定两级实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镇(街道)结合实际在街道或社区层面探索开展实验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实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1.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深入推进邹区镇实施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建成投用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1个。全面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试点建立“政务+居务”分离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行“社区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支持以镇(街道)为单位整体统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

22.持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修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和协助履职“两份清单”,持续开展村(居)民自治等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布局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推动村(居)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居)民委会主任,年底力争全覆盖。

23.优化提升社区服务环境。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打造“睦邻会客厅”为功能定位,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全年确保改造完成8个。科学推进社区布局优化调整,规范推进社区新建设立,合理调整部分社区服务范围,不断增强社区服务能力。

24.不断加强社工队伍培育。规范实施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开设投用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系统,增强社区岗位吸引力和社工队伍积极性。配合构建村干部专职化管理体系,为推动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夯实队伍保障。全力落实抗疫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爱措施。

25.深化提升社区治理品牌。有序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着重宣传城乡社区组织和社区工作者在抗击疫情中的典型事迹。广泛开展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实施的“文明幸福自治家园”微项目,提升居民对城乡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联动开展社区建设品牌评选展示活动,借助多平台、多形式宣传展示社区治理成效和社工队伍风采。积极推动“精品特色社区”建设,打造充分彰显硬件配置、工作机制、服务亮点、治理成效、居民满意度等要素的精品特色社区3~5个,深化提升社区治理品牌。

八、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6.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12345工作法”为抓手,以“党员教育实境课堂”为载体,深入推进“党建八大行动”。牵头打造“党建引领、服务为民”品牌主题党日,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两个覆盖”,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7.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探索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教育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严格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将社区社会组织作为重要力量纳入备案管理范围,探索创新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28.激发社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公益服务类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着力提升社会组织获取资源、提供服务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积极争取市“一起来•益起来”社会服务项目,筹划举办全区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洽谈会,重点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九、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29.统筹推进慈善事业。健全区慈善超市的社会化运行机制和常态化活动体系,实现辖区各类型全覆盖。整合“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的各方资源,编制“慈善益清单”,引导慈善组织对接资源。提升“慈善超市”工作内涵,新建一批“慈善超市”项目,探索“实物+服务+文化+志愿者”的活动形式,融合慈善事业与社会工作。

30.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和培训,新增持证社工专业人才数20人以上,万人持证率达到9.7人。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引导支持,新增民办专业社工机构1家以上。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借助“时间银行”志愿服务平台,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打造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品牌。

十、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31.加强民政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不负韶华、只争朝夕”的精神面貌主动投身民政事业,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树立民政机关良好形象。积极发扬“店小二”精神,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提升民政服务效能。筑牢作风建设制度防线,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32.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响水“3·21”重大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督导组、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督导要求,对区民政重点项目、全区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压紧各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提高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遏制民政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好困难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33. 强化民政法治建设、信息宣传和信访等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及养老、社区、殡葬等“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多渠道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迎检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舆论收集力度,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并提升信息质量和录用率。突出全媒体宣传理念,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开展特色宣传。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针对信访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大力加强现代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高研究质量,促进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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