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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47/2020-00019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司发〔2020〕9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20-06-16 发布日期: 2020-06-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镇、各街道司法所:《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2020年6月16日 附件: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工作类别评价指标权重(%)评价内容计分方法责任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行政复办案质量3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被纠错的扣1分。(包括区政府作为被复议人,但涉及行为是相关街道具体
关于印发《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钟司发〔2020〕9号
 

镇、各街道司法所:

《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2020年6月16日


附件:

2020年度基层司法所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工作类别

评价指标

权重
(%)

评价内容

计分方法

责任部门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

行政复办案质量

3

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

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被纠错的扣1分。(包括区政府作为被复议人,但涉及行为是相关街道具体实施的,对相关街道予以扣分)。

综合科(法制办)

行政诉讼败诉率

3

1.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
2.镇(街道)负责人出庭应诉100%。

1.行政诉讼案件,有1件败诉的扣1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且经司法局认定行政机关有责任的。(包括区政府作为被告,但涉及行为是相关街道具体实施的,对相关街道予以扣分)。
2.镇(街道)负责人未出庭的,有1件扣1分。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3

1.镇(街道)行政执法机关运用省执法监督平台并实时更新;
2.定期汇报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1.全年统筹考量,任务完成率、及时率达100%,共分3档,A档,95-100分,各项工作均完成;B档,85-94分,推广执法监督平台较好,未全面报送三项制度推进情况;C档,70-84分,推广运用执法监督平台情况差,未报送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2.报送三项制度材料应包括:
(1)制度建设方面的文件、通知等材料;
(2)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的网址链接、截图、照片等证明性材料;
(3)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的文件、成效、物品采购清单、证据记录档案等材料;
(4)提供执法使用的格式文书;
(5)提供镇(街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6)司法局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汇总的材料。

执法监督效能

3

1.按要求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研讨;
3.协调解决执法争议。

1.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2.定期组织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监察、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领域案件研讨,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司法局;
3.协调解决执法争议;季度报送典型案例。
分3个档次计分:A档,95-100分,完成上述所有工作;B档,85-94分,完成其中2项工作;C档,70-84分,仅完成其中一项。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体系

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3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

1.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一般性普通文件制发未备案的每件扣1分。
2.制定程序不完善,不符合规定的每件扣1分。
3.未及时规范使用江苏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的扣1分。

综合科(法制办)

法治宣传体系

普法责任制落实

4

1.建立并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制度;
2.法治宣传优秀案例。

1建立并全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制度情况70分,未出台相关制度或办法的不得分,分为A、B、C 、D4个档次,依次得70分、60分、50分、40分。A档,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均开展履职评议并形成督查报告;B档,在重点执法、司法部门开展履职评议并形成督查报告;C档,仅出台相关制度或办法,开展履职评议的单位低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总数的50%;D档,未建立或未开展履职评议报告工作。
2.法治宣传优秀案例30分,按省级录用量排序计分,第一名得30分,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录用量为0的不得分。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法治文化建设

10

1.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成率;
2.入选省法治宣传文化作品库数量、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信息用稿量、参加征集活动获奖量。

1.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情况40分,未建成的,该项目不得分;已建成的,按建成质效分A、B、C三个等级,依次得40分、35分、30分。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成质效由市司法局评级。
2.入选省法治文化作品库数量及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信息用稿量20分,其中,作品入库数量10分,用稿量10分,按入库量和用稿量排序计分,第一名各得10分、每低一个名次各减1分,录用量为0不得分。
3.年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落实情况20分,按照各项活动落实次数排名计分,排名第一名不减分、每低一个名次减1分。
4.参加省级及以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获奖情况20分,按奖项等级得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得20分、15分、12分、10分,获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得12分、10分、8分、6分,未获奖的不得分。

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

4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结果100分,按电话调查结果排名计分,第一名不减分、每低一个名次减3分。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

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

得分=(本地区达标村(社区)数/本地区村(社区)总数)*100分。(以我区在12348法网公示数据为准)

法律服务管理科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2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

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每有效进驻一个加0.5分。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服务方面,在进驻模式、服务方式上积极创新并取得实效加0.5分。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品研发,有效申报1个以上产品参加评选得0.5分,2个以上产品获奖得0.5分。

法服科/综合科

法律援助覆盖率

4

法律援助案件数量

按照各街道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转引等数量排名计分,总100分

调处中心

法律援助规范化和宣传

4

法律援助知晓率

1.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50分,要在服务大厅设置法援接待窗口,在窗口公示法律援助业务受理条件和范围、经济困难标准、申请法律援助需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工作流程等,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架,陈列服务指南、申请表格等。
2.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开展情况50分。根据法援宣传活动、培训成效、特色亮点等分档次计分。

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非诉“四大工程”建设

6

1.街道非诉服务中心建设;
2.分流指派案件3个工作日完成分流指派;
3.街道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

1.街道非诉服务中心全部建立并运行得70分,未建不得分。
2.案件受理时间达到基本要求得20分,有一个案件超过受理时限的扣1分。
3.家事调解工作室建成并运行加10分。

调处中心

调解规范化

4

调委会规范化率

人民调解管理系统中调委会、调解工作室名称不规范、数据不准确,发现1个扣1分,调解委员会委员、专兼职调解员名称不规范、不准确的,发现1个扣0.5分。

刑事执行体系

刑事执行体系

社区矫正规范执法

4

1.脱管漏管(在逃)率;
2.规范开展工作情况。

1.当年无新增脱管漏管(在逃)社区矫正对象,得40分。当年有因管理责任引起的新增脱管漏管(在逃)社区矫正对象,未找到(未追回)的,1起扣10分;已找到(已追回)的,1起扣5分。
2.规范工作情况:该子项满分60分,其中:根据法律、规范性文件、标准化手册及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的,得30分,发现未按要求或标准操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当年没有收到或者没有经核实确认存在执法不规范等检察机关“两书”的,得10分。收到(只要文书内容涉及到XX司法所即视为收到)经核实确认的,1件纠正违法通知书扣5分,1件检察建议书扣3分。未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违法案件、社区矫正对象重(特)大重新犯罪案件,得20分,发生的不得分。

基层与社区矫正科

基层与社区矫正科

社区矫正精准矫治

4

当年重新犯罪率。

当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若有核实属实的,则此项不得分。

安置帮教工作

4

1.当年重新犯罪率;
2.衔接和通报列管率;
3.安置帮教工作档案齐备完整。

1.年内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该子项满分50分,根据省厅年度考核结果为准,若全区达标则不扣分,若未达标,则根据各所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人员占比对应扣分。
2.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100%的,得20分;达95%的,得15分;达90%的,得10分;未达90%的,不得分;经协调仍不履行衔接安置责任的,扣10分。向公安机关通报列管率达100%的,得20分;达95%的,得15分;达90%的,得10分;未达90%的,不得分。
3.安置帮教人员档案必须做到一人一档:此子项满分10分,档案内容要符合《江苏省安置帮教工作办法》要求,工作回访如实记载,发现不符工作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3分,扣完为止;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本项不得分。

后续照管工作质量

4

1.1年内实际照管率和戒治操守保持率。               2.《后续照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

1.1年内实际照管率和戒治操守保持率:此子项满分70分,根据实际照管率和戒治操守保持率全区排序计分。
2.《后续照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此子项满分30分,根据《后续照管工作规范》文件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发现不符工作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3

违纪违法发生数。

公职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每1例扣50分;仅受党纪政务处分的,轻处分的每1例扣20分,重处分的每1例扣30分。瞒报、漏报的,此项不得分。

综合科

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

3

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

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达到100%的,达标分值为100分,未达到100%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推进政法专编落实率工作有力,酌情加1-10分;其它影响推进司法所政法专编落实率工作的、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的,酌情扣1-10分。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

3

1. 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新闻宣传情况;

2.调研报告、征文获选情况;
3.建立舆情监测应对机制。

1.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创新举措、先进典型等宣传稿件数量,排名第一名得100分,每低一个名次减10分。未完成新闻、信息任务分值的,每低一个名次再减20分。

2.积极参与系统内各类调研报告、征文、产品研发等评比活动的,市级以上获奖的依次加分,加分档次分别为获国家级的加1分,省级的加0.5分,市级的加0.25分.
3.舆情监测应对满分60分,瞒报、迟报、漏报舆情线索导致舆情事件发生,每一次扣10分;对省厅通报舆情线索研判处置不当导致舆情扩大,每次扣10分;酿成重大舆情案事件本单项为0分。网络评论引导满分40分,未按要求开展网络评论的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

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教育培训合格率

3

1.年度教育培训考试通过率;
2.新进人员年度职业培训考试参考率、通过率。

年度教育培训考试通过率9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职业培训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均为10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5分。两项指标任一项低于60%,教育培训合格率评价指标为零分。

综合科

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

智慧司法所建设

3

智慧司法所平台使用率。

根据“智慧司法所平台使用率”分档计分,A档,平台正式启用后司法所每个工作日使用率均达100%;B档,平台正式启用后每周使用率均达100%;C档,平台正式启用后每月使用率均达100%得;D档,使用率没有达到省厅要求,视情得分。

基层与社区矫正科

装备、设备规范化使用

3

区局配备的装备、设备规范使用情况

司法所对区局配备的装备、设备,如笔记本电脑、执法电动车、矫务通、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有设备、装备专项台账,明确司法所专人管理,不得出现设备遗失、恶意损坏等情况;没有设备、装备专项台账的扣20分,没有明确专人管理的扣20分,设备、装备没有明细使用人的扣20分,出现设备、装备遗失的每发现一个扣10分,总分100分,扣完为止。

综合科

综合科

五大体系

9

1.法治营商环境八大工程;
2.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大法治行动;
3.参与区司法行政系统5大体系工作方案。

1.根据司法所年初认领的“法治营商环境八大工程”的完成情况、典型推广和批示表彰情况,按A、B、C、D 4个档次计分,满分100分。A档为取得显著成效,获省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得省级以上信息简报或媒体推广宣传得100分;B档为成效较明显,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市级以上信息简报或媒体推广宣传得70分;C档为基本达到区局考核要求,有工作方案,有工作推进信息或新闻报道得40分;D档为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区局考核要求,没有工作方案,没有相关工作信息和新闻报道得0分。
2.根据司法所年初认领的“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八大法治行动”的完成情况、典型推广和批示表彰情况,按A、B、C、D 4个档次计分,满分100分。A档为取得显著成效,获省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得省级以上信息简报或媒体推广宣传得100分;B档为成效较明显,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市级以上信息简报或媒体推广宣传得70分;C档为基本达到区局考核要求,有工作方案,有工作推进信息或新闻报道得40分;D档为工作进度没有达到区局考核要求,没有工作方案,没有相关工作信息和新闻报道得0分。
3.根据区局出台的“司法行政系统5大体系”工作方案,司法所配合相关业务科室/中心落实、推进相关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取得一定工作成效,按A、B、C、D分档计分,满分100分。A档为取得显著成效,获省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得省级以上信息简报或媒体推广宣传得100分;B档为成效较明显,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获市级以上信息简报或媒体推广宣传得70分;C档为基本达到区局考核要求,有工作方案,有工作推进信息或新闻报道得40分;D档为没有参与5大体系工作方案,或没有相关工作信息或新闻报道的得0分。

附注:加减分项

加分项:个人或团体获市级以上书面表彰奖励、荣誉(有正式文号)的依次加分。

减分项:在基层司法所职责范围内,发生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扫黑除恶、行政执法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办、国办)书面通报批评的,或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点名批评的,每有一项扣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含省两办)、司法部(含部办公厅)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有一项扣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含市两办)或县委、县政府(含县两办)书面通报批评的,每有一项扣0.5分。

严格控制加减分项,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加减分项逐项累计。

加减分项和分值最终解释权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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